土地法73-1立法意旨、土地法第78條、未繼承土地買賣在PTT/mobile01評價與討論,在ptt社群跟網路上大家這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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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法 修正第73條之1條文於111年5月31日經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第14次會議三讀通過。現行土地法規定,土地或建築改良物自繼承開始日起超過1年未辦理繼承登記者,經地政 ...
土地法73-1立法意旨在解釋函 - 中華民國內政部地政司全球資訊網-法規樹狀查詢的討論與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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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法73-1立法意旨在土地法§73-1 | 未辦繼承登記之處理的討論與評價
土地法 §73-1 | 未辦繼承登記之處理 · 若自繼承開始之日起逾一年未辦理繼承登記者,經地政機關查明後,應即公告繼承人於三個月內聲請登記。 · 公告逾三個月仍未聲請者,得由 ...
土地法73-1立法意旨在土地法第73條之1對繼承人未辦繼承登記不動產之處理辦法的討論與評價
首先,繼承人繼承之不動產,自繼承開始之日起逾一年未辦理繼承登記者,經該管直轄市或縣市地政機關查明後,應即公告繼承人於三個月內聲請登記;逾期仍未聲請者,得由地政 ...
土地法73-1立法意旨在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辦理標售,得標人為具有實際使用事實之 ...的討論與評價
一)土地法第73條之1(以下簡稱本條)第3項立法意旨,係為未辦繼承登記土地或建物標售後,賦予具有使用事實之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就其使用範圍有優先購買 ...
土地法73-1立法意旨在土地法第七十三條之一的立法意旨及執行之程序為何 ...的討論與評價
201004031834土地法第七十三條之一的立法意旨及執行之程序為何? ... 依上述資料,於每年4月1日辦理公告請繼承人於3個月內聲請登記,逾期未辦理登記者,則予列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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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立法意旨為何? 作業依據: 1.土地法第73條之1有關列冊管理之規定。 ... 地政機關執行時係以協助民眾申辦繼承登記來保障其土地權利並促進土地利用,使地籍與稅籍 ...
土地法73-1立法意旨在十分鐘搞懂未辦繼承登記不動產之處理辦法-435的討論與評價
本篇就111年5月31日新修正之土地法73-1條介紹繼承人未辦繼承登記不動產之處理辦法,如有錯誤或遺漏之處,仍尚請不吝指正,謝謝! 一、. 立法意旨 ...